函轉內政部修正「115年民防團隊常年及幹部(含高階)訓練實施計畫-民防總隊、民防團、民防分團、防護團、聯合防護團」1份
一、 依本府115年4月13日府授警防字第1150108942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配合推動「建置臺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中程計畫」,請各學校防護團應將T-CERT訓練課程納入辦理。
二、 為配合推動「建置臺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中程計畫」,請各學校防護團應將T-CERT訓練課程納入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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