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,「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」第4條之2、第4條之3條文,業經勞動部於115年4月8日令修正發布
發佈日期 :
2026-04-17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6-04-17
資訊群組 :
人事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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