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轉知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,「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」第4條之2、第4條之3條文,業經勞動部於115年4月8日令修正發布

發佈日期 : 2026-04-17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4-17 資訊群組 : 人事室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