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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度『藝起來尋美』-教育部推動國民中 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-114學年度第2學期場館體驗 計畫

發佈日期 : 2026-03-20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3-20 資訊群組 : 教務處
一、依據旨揭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使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用在地美感場域資源,豐富美感課程與體驗,涵育學生藝術與美感知能,爰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本計畫補助師生來回遊覽車交通費,每校可申請多個場館,惟核定總金額以新臺幣(下同)2萬元為上限,教育部補助總金額50%,本局補助總金額30%,補助額度以1萬6,000元為上限,餘20%由學校自籌。
四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
(一)即日至115年3月31日(星期二)止。
(二)請填報申請表單https://bit.ly/1142tcgallery並請上傳核章完成之「114學年度第2學期場館體驗計畫申請表」(如附件)。
五、本案將召開審查會議,另函知通過審核之學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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